莊河市統計局職能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制定全市統計規劃、基本統計制度,制定部門規范性文件;統一領導、監督檢查全市各鄉鎮(街道)、園區、市直各部門統計工作和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指導全市統計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的基本統計制度、統計標準和統計指標體系,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開展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工作,匯編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劃,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國情國力普查和重大專項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大連市統計局的各專業報表制度,組織實施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和發布制度。 五、組織全市各鄉鎮(街道)、園區、市直各部門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 六、依法審批或備案全市各鄉鎮(街道)、園區、市直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審批全市部門統計標準;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和基層統計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全市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七、加強全市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負責全市統計從業資格培訓和統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的組織管理工作。 八、負責建立并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組織制定各鄉鎮(街道)、園區、市直各部門統計數據庫和網絡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各鄉鎮(街道)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九、收集和整理市外縣市區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市際間統計資料交換和統計交流合作項目。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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